得獎名單如下,恭喜以下幸運得獎人:

註:經查抽獎當日已非有效保單,將由備取依序遞補。
獎品領取方式:
得獎名單公告後,將由安達人壽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中獎人,中獎人需於2026/08/14(五)前將領獎確認書寄回安達人壽,逾期回覆或未回覆者視為棄權,並由備取得獎者依序遞補。本公司將於2026/9/18(五)在安達人壽台北辦公室進行實體頒獎活動,若不克出席請授權代理人出席代為領獎。
活動說明 :
1. 抽獎資格認定以新契約保單生效日期為依據。
2.抽獎當日該保單需有效且自投保後持續繳費正常,不得曾有墊繳保費與受催告繳交保費,亦不得將電子保單變更為紙本保單等情事,始具抽獎資格。
3. 期繳件以年繳化保費認定首期實繳保費 (月繳保費x12 / 季繳保費x4 / 半年繳保費x2 / 年繳保費x1)。躉繳件之首期實繳保費以實際躉繳保費計算,且加碼抽獎資格將依要保人歸戶累計計算其首期實繳保費 。
4. 外幣保單依安達人壽抓取抽獎資料當月公告匯率換算新台幣計算抽獎名額。
5. 要保人於活動期間可取得多次抽獎機會,惟僅得有一次中獎機會,並以價高者發放。
6. 獲獎要保人倘於確認中獎至獎項發放期間內,將活動期間投保之保單辦理契約終止或契約撤銷者,安達人壽將取消領獎資格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凡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安達人壽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獎項之照片、圖案僅供參考;獎項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安達人壽有權以其他等值獎品替代,中獎人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3.本活動獎項一獎及二獎,將以東南旅行社旅遊券40萬及15萬旅遊卷之方式發放,東南旅行社之旅遊券使用方式悉依東南旅行社公告內容為準。
4.本活動獎項屬於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新臺幣20,000(含)元以上者,中獎人依法需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人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法定義務,概與安達人壽無關。前述稅法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5. 本活動獎項之提供或寄發,若因中獎人資料錯誤等非可歸責於安達人壽之事由而導致無法領取或衍生爭議,致無法於抽獎日期後三個月內完成領獎手續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主張或任何請求。
6. 中獎人須配合安達人壽領獎作業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以供安達人壽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申報作業與安排獎項寄送事宜。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主張或任何請求。
7. 得獎名單將由安達人壽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中獎人,請中獎人於指定截止日期前回覆確認,以完成相關領獎作業;逾期回覆或未回覆者視為棄權。
8. 針對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詳見附錄安達人壽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9.安達人壽非本活動獎項之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獎項及其衍生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如領取獎項後對該獎項之使用方式、售後服務等發生任何爭議,概與安達人壽無關。
10. 安達人壽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暫停活動、更換贈品等變更活動內容細項的權利,並以公告方式通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安達人壽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附錄
安達人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
安達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 (如為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則為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一)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五九)
(二) 金融爭議處理(○六○)
(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三)
(四)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九○)
(五) 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四八)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識別類(例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住址、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電子郵件、聲紋、影像)。
(二)行動及網路媒體資訊(例如行動裝置所在或使用本公司相關網路服務時,網站伺服器會自動接收並紀錄您瀏覽器上的伺服器數值,包括網路協定位址、IP Address、Cookies 資料、瀏覽及點選網頁紀錄等)。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個人資料非由當事人提供間接蒐集之情形適用)
(一)活動參加者之代理人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一)期間:公司存續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對象:本公司與安達國際集團成員及其業務委外機構。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合乎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供證明之方式(如: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電子文件等)。
六、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而無法提供活動獎項。
本公司依法令或為強化個人資料管理及保護,將可能隨時修訂本告知書。若本告知書發生任何重大調整,本公司將於官網公告。若您需要查詢、補充、更正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除可聯絡您的服務人員、至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透過免費客戶服務專線(0800-011-709)辦理外,亦可利用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相關服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