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成附表二所列第二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依本附約約定豁免主契約之基本帳戶保險費。
名詞定義
-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主契約之「要保人」,且與主契約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 「保險金額」係指主契約於投保時約定每期繳交之「基本帳戶保險費」。倘爾後該基本帳戶保險費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基本帳戶保險費為準,惟必須經本公司同意。。
- 「豁免保險費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符合豁免保險費之條件後,本公司豁免主契約基本帳戶保險費之期間。該期間不得超過主契約第二十保單年度末日。
附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依第五條約定交付附約保險成本,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但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超過六十四歲時,本公司得不予續保。
- 前項所稱之續保保險成本,按本附約續保生效當時已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保險成本、被保險人續保當時保險年齡及本附約續保前承保之條件重新計算保險成本,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保險成本的收取方式
本公司每月將計算本附約之保險成本,併入主契約的每月扣除額中,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
適用險種
效傲江湖變額萬能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