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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94.11.30 中泰精字第940007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94.12.26 中泰精字第940017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96.01.10 中泰精字第960007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96.08.31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9.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B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 97.02.29 中泰精字第960017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97.05.30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12.3金管保一字第09602505610號函及96.12.28金管保一字第09602505761號令修正。
商品英文簡稱:10P15E
註1.16%~20%計算方式,為(滿期金-總年繳保費)÷總年繳保費。 註2.所繳保費總合=繳費年期乘以「被保險人滿期當時之本契約保險金額」乘以「被保險人滿 期前最後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之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
圖例說明 30歲男性參加泰富康養老保險保額90萬為例,繳費10年、保障延長15年,月繳保費6,542元 (年繳保費74,340元),15年期滿可領回862,380元 (年繳保費總額1.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