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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險貨幣帳戶投資標的轉換批註條款

商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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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號

中華民國 107.06.20 安達精字第 1070050 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111.11.09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4678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13.07.26安達精字第1130000098號函備查

投資標的轉換之約定

本批註條款生效後之每一保單週月日,本公司自本契約保單幣別之貨幣帳戶,依要保人所約定之轉出金額、

本契約所約定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進行投資標的轉換。 若前項貨幣帳戶於該保單週月日前一個資產評價日之餘額不足當期所約定之轉出金額時, 則不進行該次投資標的轉換。 

依本批註條款約定進行投資標的之轉換,本公司不計入轉換次數,亦不收取轉換費用。 第一項所稱之保單幣別係指本契約保險費收取之幣別。

*本商品詳細內容請詳閱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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