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4小時緊急電話醫療諮詢
保戶有醫療諮詢需求時,得隨時以電話向捷上援助服務中心請求提供醫療諮詢服務,但此醫療諮詢僅屬建議性質,並不構成病情之診斷。
2. 安排醫師往診及推薦醫療服務機構
保戶有醫療需求時,捷上援助將安排醫師前往被保險人所在地為其診療或為其介紹醫師或醫療機構等資訊。醫師往診費用及因捷上援助介紹之醫療機構就醫所生之門診費用,捷上援助不先行代墊,由保戶自行負擔。前項資訊之提供僅屬建議性質,捷上援助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
3. 緊急醫療用品及器材遞送
保戶依當地主治醫師之處方及捷上援助的醫生同意,需要當地所缺乏的醫療藥品或器材時,捷上援助將安排遞送(除非違反當地相關輸入規定),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4. 救護車的安排
保戶或其主治醫師無法安排救護車運送保戶至特定地點時,捷上將協助其安排行駛於陸地上之救護車,但因此所生之一切費用(包含派車費及運送保戶所生之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5. 協助安排住院
保戶遭遇急難事故,經捷上援助特約醫師或當地合格醫院醫師判斷必須住院治療時,捷上援助應協助安排住院手續。但該項服務之所有相關住院及診療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6. 醫療病情追蹤
當保戶住院時,捷上援助將與其主治醫師保持聯繫了解其治療狀況,以作後續服務,但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將於保戶適當授權後為之。
7. 緊急轉院醫療
保戶經捷上援助所屬之醫療小組及保戶之主治醫生同意,認為當地醫療設備不足以提供完整之醫療照顧而需轉院時,捷上援助應以合理、適當之方式為保戶安排以必要之醫療設備、醫療伴護小組及運輸工具,護送保戶至鄰近且適當之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捷上援助保有決定保戶病況之嚴重性是否必須緊急醫療轉送之權利,以及於評估保戶相關情況後決定/安排轉送之時間;捷上援助對於進行醫療轉送之交通工具、地點及形式,有絕對之決定權。本項轉送費用由安達人壽負擔美金一萬元以內之限額。
8. 出院後療養
保戶因遭遇急難事故住進醫院,經其當地主治醫師及捷上之專屬醫師共同認定其於出院後必須就近療養者,捷上援助將安排被保險人入住飯店,住宿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9. 緊急轉送返國
保戶因急難事故住院醫療後,如經當地主治醫師及捷上援助之專屬醫師認定保戶之病況已穩定,得以出院返國,且返國後仍需繼續接受住院治療時,捷上援助將安排保戶搭乘定期航線之民航機返國。若返國途中有必要給予醫療照護者,捷上援助將安排隨行醫護人員及必要之醫療設備護送保戶返國。本項轉送費用由安達人壽負擔美金五千元以內之限額。
10. 安排親屬探訪與住宿
當保戶於海外遭遇急難事故經其當地主治醫師及捷上專屬醫師認定仍需繼續住院者,捷上援助將協助安排保戶之親屬往返台灣地區國際機場與保戶所在醫院之最近機場的來回機位,以利保戶親屬前往探視,此項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11. 協助安排當地安葬
保戶於海外身故時,經保戶之親屬或代理人要求且情況允許者,捷上援助應安排保戶於當地安葬事宜,安達人壽並於美金五千元之範圍內負擔該安葬費用。
12. 協助安排遺體/骨灰運送返國
保戶於海外身故時,捷上援助將安排適當的空中或地面運輸,將其遺體或骨灰以符合基本規格之棺木/骨灰罈運回台灣地區,安達人壽並於美金五千元之範圍內負擔該費用。
13. 協助未滿十八歲之隨行子女返國
保戶於海外因住院或身故,致隨行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無人照料,經過捷上援助特約醫師及航空公司醫師共同認定該子女身體健康適合搭乘飛機,捷上援助將安排保戶子女搭乘經濟艙定期直飛班機返國,必要時捷上援助將安排合格之照顧人員(非醫護人員)伴隨該子女返國,照顧人員之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14.協助同行配偶返國
因保戶於海外住院或身故,以致其同行配偶乏人照顧時,經捷上專屬醫師認定其健康狀況可正常搭乘飛機者,捷上可代為安排該同行配偶搭乘經濟艙定期直飛班機返國,於有必要時,亦將依請求安排人員(以非醫護人員為限)護送其返國,此項費用由保戶自行負擔。
15. 醫療問題傳譯
提供保戶有關醫療需要之口譯服務。
16. 醫療費用之代墊
保戶因海外急難事故需入院接受治療,得向捷上援助請求協助安排住院事宜及代墊住院醫療費用,其代墊金額為美金五千元為限。若保戶先行入院而未在出院前通知安達人壽或捷上援助,則不提供本項住院醫療費用之代墊服務。
17. 人道援助
保戶請求本合約約定服務範圍以外之緊急援助服務,或與保戶同行之人員因緊急情況需要援助服務時,經保戶(含其同行人員)本人、其代理人、家屬或利害關係人以書面同意負擔所有相關援助服務所生之費用,並先將預估費用之金額(多退少補)匯入捷上援助指定之帳戶者,捷上援助將本於人道精神提供援助服務。
捷上援助就上述所列須保戶自行負擔費用之服務,係按件計費。惟尊榮升級之「保戶」,安達人壽將提供每次事故總累積金額上限美金一萬五千元(包含相關案件處理費)的費用負擔,超過部分由保戶自行負擔。